千和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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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职高手/方王】The chocolate truth(短篇一发完结)

*我修了修文,终于算是满意了  @嵐草 我把文修了修www


*这是一个系列文,同属于【All my life with you】短篇集合系列

*之前写过两篇,然后有了做成一个系列的打算

*前两篇传送:The best friend

The deepest secret

*也许不能算是美好的故事,但是我觉得是很美的故事




【The chocolate truth】

 

 

我一直都挺喜欢吃巧克力的,虽然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多。

 

也许会有人觉得,一个男人钟情这种多数小女生才喜欢的甜腻食品是件丢脸的事情,不过我从来没那么想过,也没有刻意隐瞒过。巧克力是一样好东西,提供能量,提供甜蜜,而在一年一度的某些日子里,它足可以代表这世界美好的一面,寄托祈愿,令人欣喜而期待。

 

当然了,这并不是我吃巧克力的理由——一个人喜欢吃一样食物的理由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呢,当然是因为我觉得巧克力好吃了。

 

不过在巧克力的许多种类里,我最喜欢的是黑巧克力。它不会很腻,也不会过于苦,苦与甜微妙地处在一个平衡点上——当觉得它苦时,它透出一丝甜蜜;当觉得它甜时,它又在你口中弥散出苦涩。

 

这与很多事情都很相似,不是吗?

 

 

 

“你想不想知道我最喜欢吃什么?”

 

那是很久前的一天了,久到那时的我连自己这份感情都懵懂着的时候。我常常突发奇想地问他问题,他习惯,我也习惯,或许正是因为知道他的天马行空,我才感受到一种轻松无比的自由,因为我不需要做任何铺垫,就能说任何我想说的话,做任何我想做的事。

 

在这点上,我深深觉得我们是相似着的。

 

“如果士谦想说的话,我可以听听看。”他半抬起头看看我,眨了一下眼睛。

 

于是我就一本正经地和他阐释了自己对巧克力——尤其是黑巧克力——的热爱。

 

他听得很认真,尚未张开棱角的稚气脸庞有种奇异的柔软感,长长了些的浅褐色发丝乖顺地落在颈后,有几缕发丝掉入衣领内,我有点想把那些发丝替他拨开,又觉得这么样挺好看,于是心里犹豫不决,只是捻动了两下手指。

 

他注意到我的小动作:“士谦的手指比我长吧?”

 

我并不介意话题就从巧克力跳到了手指上,不如说我已经习惯了,顺着他的话继续话题是我乐意做的事情,这让我有一种他被我纵容的满足感:“比一下?”

 

“好啊。”

 

他伸了手,五指并拢,尽力伸直,另一只手抓着我的手腕,把我们的手从掌根开始细细地贴在一起,一点点向上,直到整只手都紧紧贴合。

 

他的手很暖,不能用火焰去形容,我觉得那像炉火的光芒,你光是看到,就觉得从心里到外面都温热起来了。

 

果不其然,我的手指比他长一点,整只手也比他略大一圈。他的手还很清秀,一望而知是属于少年的手。虽然这样来形容一只手有些奇怪,可我的确觉得,他的手看上去十分挺拔,像是长势喜人的树苗,光是看着,就预见到那枝繁叶茂的参天之日。

 

“一点点。”我说,放下了手。

 

他点了点头:“巧克力吃太多对身体不好。”

 

“知道知道,注意着呢,又没有很多啊。”

 

“请不要举手投降,那看起来像是你受到我的胁迫。”他无奈地笑了下,这笑容一点也不像是后辈对前辈的,不过没办法,他的眼里很少有前后辈的概念,那不是无礼也不是不恭敬,纯粹是这样的辈分阶级对他而言毫无重要性可言罢了。

 

这样很好,他皱着眉教训我或是提醒我什么的时候,我觉得挺好的。

 

毕竟我其实也没拿他当后辈看——至少现在没有——而我叫他小队长,总忍不住照顾他什么的,那又是另一码事了,这好像有点复杂,却又挺容易理解的,对吧?

 

我们这时并肩走着,算是午休难得的放松时间,秋天的落叶已经很多,在地上积了厚厚一层,踩上去喀沙喀沙响,脆脆的。

 

“居然还没人扫叶子。”我有点惊讶。

 

“我喜欢叶子。”他说,“那天我让他们不要扫的。”

 

“真好,我也喜欢。”我顺手捡了片大大的枫叶起来,捏着叶柄让它转了转。

 

他也捡了片起来,微抿着嘴给我看:“这片好看一些。”

 

“是吗?”

 

“我这样想。”大概是看到我一脸夸张的失落,他故作严肃的表情绷不住了,唇角绽出个笑容来,就像任何刚刚二十岁出头的少年一样。我喜欢他这样的笑容,如同我也喜欢看他作为小队长时那严肃的脸——那时候他不需要刻意板起面孔也会显得很有威信,让人不得不信服他的每一句话与决定,我想他是天生的领导者。

 

不过比较起来的话,还是孩子气的样子我更喜欢,因为很少见,也因为能见到的人不多。

 

我耸了耸肩膀:“那就你的那片好看咯,杰希的眼睛比较准。”

 

“承蒙夸奖。”他故意冲我眨了下眼睛,然后把那片叶子递到我手里,“送你吧。”

 

“感谢小队长赐予我这秋日中最美的落叶。”我把叶子举在胸前,左手背后深深鞠躬。

 

他蹙起眉看了我一刻,但是唇角的弧度已经出卖了他的内心,果不其然,没过一会儿他便笑了起来——不是那种矜持内敛的笑,而是彻彻底底的大笑,肆意的笑,比午后的阳光还要灿烂。

 

我们又一起散步了一段路后,他忽然开口:“我只是不想自己拿着而已。”

 

“我知道。”我了然地点头。

 

他又笑了,轻轻淡淡的。

 

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总是笑,或者说,笑容比平时多些也灿烂些。我并不在意他因为什么原因收起笑容,只要我知道他还能像这样在我面前笑出来,那就够了。他担着的事情太多太重,不允许他享受少年应有的自由与散漫,于是我只好尽可能地留住他的少年心性,那太珍贵,我不希望他失去。

 

何况仔细想想,如果能看他这样笑一辈子,也很不错,是吧?

 

这想法弄得我愣了几秒,以至于我竟然停下了脚步去思考为什么它会跳进我的脑海里。它出现得如此自然,就像雨滴总会从天空落入大地一样。

 

我停下脚步,他仍然向前,我听见他踩过一地金黄落叶的沙沙声,看着他清瘦挺拔的背影;我看着他疑惑地回过头,目光从周围的落叶上拉回,一丝一缕投注在我身上;我甚至看见他张口说话前喉结微微滑动,嘴唇轻抿挤压出褶皱。

 

“士谦,怎么了?”他问我。

 

我张口结舌地看着他,难得地失语了。

 

“你怎么了?”他又问了我一遍,神情间的一部分疑惑被担忧取代了。

 

“没事。”我匆匆说,这简短的两个字对我来说如同救命稻草,“……就是,叶子很美。”

 

“那的确。”他点头。

 

“……午休时间快结束了,回去吧?”我还是很狼狈,尽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,我为什么要狼狈,为什么要心虚,这种情绪出现得毫无征兆,又无比汹涌,以至于竟然短暂地支配了我。

 

他一向善体人意,没有细问我,只是轻轻拍拍我的手背,聊作安慰。

 

天啊,我的手背是烧起来了么?或者是我的脸?我的脖子?

 

我悄悄瞄了他一眼,幸好他没有注意到。

 

他的侧脸在阳光下有种半透明的质感,发旋儿漩出涡光来,微亮,轻盈。

 

那看上去非常的……是的,非常,撩人。至少在我眼里是如此的。

 

我把那片叶子压在手背上,试图平复那上面的烫伤与焦躁。我放慢脚步,走在他身后,看着他柔软的浅褐色发丝轻轻晃动,合着他走路的节拍,合着秋日的喀沙声。我这一次再也没有什么帮他把发丝从衣领内拨出来的念头了,我不敢有,谁知道那会不会引发新一轮的火海。

 

而我或许就将葬身其中,火将淹没我,让我窒息,失去理智,不辨方向,不明事理。

 

 

 

如果要我来定义的话,那应当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感情。可惜,那时候的我如此笨拙,只有茫然与无措,这份感情来得顺其自然又突兀,我毫无应对的经验。

 

而现在我已经知道如何应对了,包括如何控制自己,好好地藏起这份感情。这种事情说白了也是经验之谈,有些东西你藏得久了,你就会忘记它不藏起来是什么样子。隐藏是种常态,什么都是种常态,当一样东西成了常态,你就不会再鲜明地感觉到它了,它成为你的一部分,化在心里,溶在血里,刻在骨子里。

 

为什么吗?没有为什么,这份感情本身的存在就是理由。没有什么被迫,也没有什么过分的痛苦,因为接受这份感情,放任它滋长,是我的选择,如果痛苦是代价,那么我会欣然接受。掌中的火焰会烫伤我,可我更无法忍受火焰熄灭后的空与冷。

 

矛盾与平衡,我想我永远处在这样微妙的平衡上,就像黑巧克力一样。

 

而我现在不得不醒来了,是的,我在睡梦中,我梦见了改变我人生的那一天,而我已经回味过了,足够了,我该去迎接另一个人生的大日子了。

 

那会是最激烈的转折点,而我知道我必须面对,没有选择。

 

而且我必须安然度过。

 

 

 

我睁开眼睛,闹钟还没有响,我索性关掉了它,从床头柜上拿过手机,把手机打开。

 

手机的备忘录提醒着我今天是什么日子,虽然我其实不需要这份提醒。

 

[他的婚礼,准时到场,系好领带,保持笑容。]

 

衣帽架上,早就精心挑选的那身白色西装静静地注视着我。

 

阳光从窗外洒进来,那么灿烂,那么炽热,那么好,六月是个适合结婚的日子,因为幸福总与灿烂相伴相随。

 

 

 

我的爱恋萌芽于秋叶凋落之时。

 

因而它结束在夏花绚烂之日。

 

 

——end—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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